鉅大LARGE | 點擊量:1424次 | 2018年06月01日
攜帶鋰電池出行應注意什么
為確保特種安全,根據(jù)《鋰電池特種運輸規(guī)范》,首都機場再次提示旅客注意以下限帶事項:
針對標志不清的鋰電池(如無標志的充電寶、無法確定額定能量的鋰電池)禁止隨身攜帶,禁止在行李中托運;針對不同型號的鋰電池,望出行前做好絕緣防護措施,如放入原廠零售包裝中、單獨裝入塑料袋或絕緣保護袋,或將暴露的電極用絕緣膠布粘住,包裝符合要求后可隨身攜帶,禁止托運。目前,首都機場物品暫存處在航站樓內(nèi),因航站樓內(nèi)暫存危險品存在安全隱患,物品暫存處無法儲存鋰電池。
為讓旅客出行順利,建議您避免攜帶標志不清的鋰電池前往機場,若攜帶,可以通過樓內(nèi)的順豐快遞自行快遞,有送行人員的也可以交由其帶回保管。如有關于鋰電池或充電寶攜帶問題,請向特種公司或其地面代理服務人員咨詢。為提高過檢效率,建議隨身攜帶鋰電池的旅客在安檢時提前將各類鋰電設備和鋰電池取出,單獨放在筐內(nèi)過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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