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419次 | 2022年08月18日
簡述有關鋰電池材料核心專利的缺失
隨著寧德時代、比亞迪等巨頭的迅速崛起,幾乎所有國人都覺得中國鋰離子電池產業(yè)即將稱霸全球,再也不需要看美國人的臉色。但是人們似乎都忽略了一個重要的問題——核心專利缺失。前不久發(fā)生的中興事件讓國人們深刻地認識到了在繁榮的經濟背后,核心技術的缺失是如何的讓人痛心疾首!
當美國人揮動貿易制裁的大棒時,我們能夠針鋒相對的給出了反制措施,贏得了國人的一片叫好,但是美國人隨即祭出了中興事件,頓時打的我們措手不及,為了挽救中興,我們不得不向美國作出了巨大的妥協(xié)。中興事件的教訓是深刻的,讓國人意識到了核心技術的重要性,無論付出多少代價都必須將核心技術掌握在自己手中,否則將永遠受制于人。
下面我們首先來看一下磷酸鐵鋰專利問題,2003年加拿大魁北克水電公司等專利權利人以申請?zhí)枮镻CT/CA2001/001349的磷酸鐵鋰國際專利為基礎進入中國,并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發(fā)明專利申請,并于2008年9月獲得授權(ZL01816319.X)。
此后LiFePO4材料憑借著其低成本和高安全性的優(yōu)勢迅速占領了動力電池市場,市場需求量逐年遞增,將待宰的羔羊養(yǎng)肥之后,加拿大魁北克水電公司、巴黎CNRS公司、蒙特利爾聯(lián)合公司三家權利公司要求所有在中國生產磷酸鐵鋰材料的廠家向其支付1000萬美元的專利入門費或者支付2500美元/噸的專利費,這已經超過材料廠家每噸磷酸鐵鋰所能獲得的利潤,對于國內磷酸鐵鋰產業(yè)來說無疑是滅頂之災。
迫于無奈中國電池工業(yè)協(xié)會向中國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了加拿大魁北克水電公司等權利人所持有的磷酸鐵鋰專利無效的申請,2011年5月28日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最終裁決——加拿大魁北克水電公司所持有的磷酸鐵鋰專利無效!仍然不甘心的加拿大魁北克水電公司等權利人又上訴到了北京高院,2014年北京高院最終給出了維持原判的裁決,讓中國的磷酸鐵鋰材料生產商躲過了一劫。
充電溫度:0~45℃
-放電溫度:-40~+55℃
-40℃最大放電倍率:1C
-40℃ 0.5放電容量保持率≥70%
在我們以為磷酸鐵鋰事件就這樣過去了之后,國內動力電池市場風向突變,在國家補貼政策的引導下,乘用車動力電池迅速轉向了能量密度更高的三元材料。而在三元材料上我們依然面臨著核心專利缺失的問題,目前三元材料的核心專利掌握在美國的3M和美國阿貢國家實驗室的手中,一般認為3M公司所持有的專利為常規(guī)的化學計量比的NMC材料,而阿貢國家實驗室的專利則為層狀富鋰材料,目前在動力電池上應用的基本都是常規(guī)化學計量比的NMC材料,包括三星、LG、松下和日立等主流電芯廠家,比利時優(yōu)美科、韓國L&F、SK和湖南瑞翔等主流材料廠家都向3M公司購買相關專利授權。
核心技術已經成為鋰離子電池產業(yè)的核心競爭力,缺少核心技術和專利在國內或許還能躲在保護傘之下瀟灑快活,但是當一家企業(yè)真正的想走出國門,進入國際市場時,核心技術專利的缺失將讓其變得寸步難行。中國鋰離子電池產業(yè)發(fā)展到今天仍然缺少核心專利,在面對國際巨頭的競爭時這將成為巨大的短板。希望國內廣大的鋰離子電池材料廠家和電池廠家能夠從中興事件中吸取教訓,在核心技術的研發(fā)上投入更多的時間和資金,盡快的進行核心專利的布局,避免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