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2487次 | 2019年04月29日
外國廢舊電池強制回收 政府補貼
德國實施了廢電池回收管理新規(guī)定,規(guī)定要求消費者將使用完的干電池、紐扣電池等各種類型的電池送交商店或廢品回收站回收,商店和廢品回收站必須無條件接受廢電池,并轉送處理廠家進行回收處理。
歐盟相關法案限制鉛及其化合物的使用,提倡各成員國生產和使用危險物質含量為零或很低的電池,鼓勵建立有效的電池回收體系,開展廢舊電池再生利用技術研究。為加強對廢電池的回收管理,德國實施了廢電池回收管理新規(guī)定,規(guī)定要求消費者將使用完的干電池、紐扣電池等各種類型的電池送交商店或廢品回收站回收,商店和廢品回收站必須無條件接受廢電池,并轉送處理廠家進行回收處理。同時,他們還對有毒性的鎳鎘電池和含汞電池實行押金制度,即消費者購買每節(jié)電池中含有一定的押金,當消費者拿著廢舊電池來換時,價格中可以自動扣除押金。
德國的馬格德堡近郊區(qū)興建了一個“濕處理”裝置,除鉛酸蓄電池外,各類電池均溶解于硫酸,借助離子樹脂從溶液中提取各種金屬物,用這種方法獲得的原料比熱處理方法純凈,因此在市場上售價更高,而且電池中包含的各種物質有95%都能提取出來,還可省去分揀環(huán)節(jié),這套裝置年加工能力可達7500噸。
在廢電池的處理方面,瑞士有2家專門加工利用舊電池的工廠,其中一家工廠采取的方法是將舊電池磨碎,然后送往爐內加熱,這時可提取揮發(fā)出的汞,溫度更高時鋅也蒸發(fā),錳和鐵熔合后成為煉鋼所需的錳鐵合金。這家工廠一年可加工2000噸廢電池,可獲得780噸錳鐵合金、400噸鋅和3噸汞。另一家工廠則是直接從電池中提取鐵元素,并將氧化錳、氧化鋅、氧化銅和氧化鎳等金屬混合物作為金屬廢料直接出售。建于日本北海道山區(qū)的野村興產株式會社主要業(yè)務是廢棄電池處理和廢熒光燈處理。每年從全國收購的廢電池達13000噸,收集的方式93%是通過民間環(huán)保組織收集,7%是通過各廠家收集。以往,主要是回收其中的汞,但目前日本國內電池已經不含汞了,主要回收電池的鐵殼和其他金屬原料,并進行二次產品的開發(fā)制造,如其中一個產品可用于電視機顯像管。
美國對含鉛廢物的風險控制采用從“產生到滅亡”全生命周期控制技術,從聯(lián)邦法規(guī)、州法規(guī)和地方法規(guī)三個層次進行立體的風險管控,是世界上鉛廢物風險管控最嚴厲的國家。日本目前也已形成以《家用電器再生利用法》為核心,以《推進建立循環(huán)型社會基本法》、《資源有效利用促進法》為導向,以《綠色采購法》等為補充的管理含鉛廢物的法律體系。美國、日本在回收廢舊電池后交到企業(yè)處理,每處理一噸政府給予一定補貼。
充電溫度:0~45℃
-放電溫度:-40~+55℃
-40℃最大放電倍率:1C
-40℃ 0.5放電容量保持率≥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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